聊到卫生许可证,大家应该都熟悉,有朋友问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另外,还有人问办理餐饮卫生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这到底怎么回事呢?事实上青岛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呢,以下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欢迎大家一起来阅读!
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办理餐饮许可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无违规证明;
(五)、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明资料;
(六)、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七)、餐饮服务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有关的合法使用证明。餐饮服务场所选址应符合要求(选址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之外);
(八)、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坐落图、平面图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需标明经营场所总面积,各功能间名称、面积,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位置,门、窗位置,人流、物流走向);
(九)、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依法需要听证、检疫、检验、鉴定所需时间除外。
备注:递交申请材料之日不一定视为行政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只有当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时,才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凭证,否则,只出具材料接收凭证。
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后,在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中,发现申请人的条件不符合规定的,但在短时间内可整改完善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条确定的“便民原则”的精神,给予申请人8个工作日的“限期整改”的机会。
因此,《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笔录》中的结论为“限期8个工作日内整改完善”,申请人整改所需的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内。
(1)卫生许可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4)公共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承包合同或协议)材料复印件;
(5)公共场所平面布局图(标明方位、各功能间、辅助用房的名称、面积,各种设备、卫生设施摆放或安装位置。尽可能标明卫生许可审查涉及的全部内容,一页不够,可另加附页);
(6)应设消毒专间的公共场所还要提供消毒专间平面图(需标明消毒专间面积和各种消毒设施位置、消毒设备型号、规格);
根据2005年12月卫生部印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
“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
济南个体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上哪办?
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可以到先到当地工商局咨询一下
怎样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一、营业执照办理:
设定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三条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审批机关:
1.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区(县)市场监管局委托其下属各工商所、市场监管所办理经营场所在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2.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经营场所在本辖区的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3.属于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经营场所在本辖区的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申请条件: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上海郊区)农业合作实验区。
提交材料目录: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家庭经营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7、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国家工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港澳居民身份文件和身份核证文件;台湾农民提交身份证件和农民身份证明。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需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经营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个体户开业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
4、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并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5、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在10内发给申请人营业执照。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
申请材料: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1、申请表根据网上填报信息,自动生成;文档材料以doc或pdf格式上传;图像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后上传。
2、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3、所有申请材料应确保清晰、准确、适合阅读(如页面方向),并加盖本单位电子签章。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应首先登录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申请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相应申请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提交。
2、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同意受理,并按要求开展技术审评(包括现场检查)和行政审查。审批完成后,送达决定书或审批证件(电子件网上送达,纸质件快递或窗口送达)
3、 涉及更改或收回原纸质审批证件的,申请人应在收到站内信或短信通知后及时将原纸质审批证件快递(或递交)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可以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2、当被告知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时,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必须符合规定的生产许可条件并可提供符合许可条件的证明;
3、必须保证提供申请资料和证明资料的真实性。
4、配合核查组开展现场核查的义务。
上海市人民政府: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特殊食品)
上海市工商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办理餐饮卫生许可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关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餐饮服务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7、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8、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情况说明和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9、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 : 申请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3、审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4、决定: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许可证颁发: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注意事项
1、150方以下的面积的小型餐馆不需要办理消防和环评。
2、150方以上的面积餐馆则需要先到环保部门申请环境评估,还需向公安局防火科申请消防评定。两者通过者才有申请餐饮证的条件。
3、食品摊贩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行。
4、《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类别、许可证号、发证机关(加盖公章)、发证日期、有效期限及备注等内容,有效期为3年,免费办理。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流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可领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3、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凭通知或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2014年10月23日之前,国务院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先照后证。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交的材料包括: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到市政务中心药监局窗口领取);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经营者提供);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经营者提供);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经营者提供);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经营者提供);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经营者提供);
8、食品安全经营者承诺书(经营者提供);
9、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
10、现场核查申请表(经营者到市政务中心药监局窗口领取,并到管辖食药监所作核查意见)。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张。
百度百科-食品流通许可证
石家庄食品卫生许可证证在哪里办理?
在当地的食品卫生监督局办理,或者找代理公司。
所需资料:
1.生产经营场所地平面布局图一份,应标明比例尺、室内各功能房,基本要素,可自行手绘或用电脑绘制;
2.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一份;
4.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一份:应标明方向、街道名称、生产经营场所所在位置与周围建筑、相邻单位的关系;
5.法人或负责人培训证明;
6.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样稿;
7.产品或试产样品卫生检验报告和产品执行标准;
8.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的资料;
9.实验室设置情况;
10.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份:申请单位名称写明全称或法定简称,加盖公章,单位地址、使用面积、卫生设施按实际情况填写详细,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空格以“无”字填写;
1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一份:“项目类别”一栏填写新建、改建、扩建、还是续建,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12.食品的委托加工还需提交委托加工合同书和受委托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且受委托企业卫生许可证项目中应含有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同工艺的新产品;
13. 生产加工学生营养餐的企业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制定学生营养餐的依据及标准;
(2)学生营养餐的合理营养配餐资料:学生营养餐的营养素、热量、蛋白质、脂肪、钙、铁、锌、视黄醇当量、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的设计计算资料,根据营养成分计算的配料资料,根据食物配料编制食谱;
(3)合理烹调,防止营养素损失的措施;
(4)保证学生营养餐卫生安全的管理措施及食品留样制度;
(5)生产经营学生营养餐的送餐企业应提供企业标准,食品包装上应标明厂名、厂址、主要营养成分最低含量、装盒时间、食品时限;
(6)营养工作人员资料;
14.申请单位在工商管理局取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5.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我们可以处理,希望可以帮到你。纯手打,望采纳。
山东青岛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需要走哪些程序?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
3、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所环境及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5、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等相关材料。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流程:
1、将材料提交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相关工作人员将对经营场所进行看点,核查经营场所物品摆放是否合理,操作区与就餐区是否区分开等;
3、生产设备、环境、卫生条件都满足条件,便会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长春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手续
长春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原件2份;
2、内部结构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原件2份;
3、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原件2份;
6、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2份;
7、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原件1份;
8、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原件2份。
办理流程:
1、受理,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2、审核, 市卫计委审批办办理,市卫计委审批办工作人员;
3、审批,市卫计委审批办办理,市卫计委审批办工作人员 ;
4、办结,市卫计委审批办办理,市卫计委审批办工作人员 。
受理条件:
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书店;
7 、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 二 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修改为:“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以黄冈市为例,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
申报人通过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进行网上申报。
二、受理
网上提交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电子《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
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四、决定
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制证发证
1、准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即时生成《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盖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见附件)。生成电子证书的同时,即时通知申请人可获取行政许可电子证书,或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领取证件。
2、不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发出电子《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系统即时通知企业,并同步在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公示。
六、终止
1、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行政受理机构尚未作出受理决定的,原申请人可向行政受理机构书面申请终止申报,行政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其全部申请资料,并注明原因。
2、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行政受理机构已受理的,原申请人可向行政受理机构书面提出撤回行政许可申请,行政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并收回《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册。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6、与食品销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清单及布局示意图。
7、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申请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9、申请销售散装熟食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申请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11、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仓库地址等相关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