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简介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是以案件信息公开为基础,通过微信平台将案件程序性信息主动推送给已绑定案件的律师、当事人等的一种新型检务公开方式。律师、当事人等可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上进行用户注册,提交案件绑定申请,获得绑定后即可登陆查询所绑定案件的程序性信息、办理预约事项,接收后续案件进展变动信息等服务。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
律师操作指引
一、添加微信号
二、律师注册
三、绑定微信
点击【业务办理】
图标后进入律师登录界面。律师填写账号、密码、验证码,只要账号和密码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绑定】按钮即可完成律师账号与微信账号的绑定,绑定成功后自动跳转到【业务办理】页面。(如下图所示)。
是不是炒鸡简单呢!
这还没结束!小编本着服务人民的心!
给大家科普到底!
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具体都能查询啥?
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
登录后可查询案件的下列程序性信息: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度、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
目前可公开的案件类别包括:审查逮捕案件,一审公诉案件,二审上诉案件,二审抗诉案件,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仅限于申请人申请的情形),刑事申诉审查案件,刑事赔偿案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等。
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所做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
不起诉决定书
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
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在该系统发布的其他法律文书
面向社会公众发布的
重要案件信息
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逮捕、起诉等情况
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逮捕、起诉等情况
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
社会关注的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
其他重要案件信息,包括可以公开的办案数据等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办理以下事务的预约申请
申请阅卷/会见
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材料
提供证据材料
申请自行收集证据材料
要求听取意见
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律师使用手册
一、服务流程
关注微信——注册登录——绑定案件——办理业务
二、“四步走”——具体操作方法
第一步:微信关注。搜索公众号“ajxxgkw”添加并关注
第二步:注册登录(需上传身份证和律师执业证,检察机关通过全省律师执业信息数据库予以对比审核)
1、点击首页“业务办理”——“律师”——注册页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资料)——点击“同意并注册”按钮即完成注册申请。
2、提交申请后,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核。注册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账号和默认密码并显示给用户,用户名及密码将用于绑定案件及业务办理。
3、点击微信平台首页“业务办理”,进入律师登录界面,填写账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绑定”按钮,完成律师账号与微信账号的绑定。
第三步:绑定案件后可实时查看案件诉讼节点
1、登陆律师账号,点击微信平台首页“业务办理”进入办理界面,点击“您提出了0个案件申请”,进行代理案件与律师账号的绑定。
2、填写案件相关信息,上传律师执业证、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
说明:
(1)对同一位当事人,一位律师只能以一种身份进行绑定
(2)同一位律师不能绑定同案多名嫌疑人
(3)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以外的案件人员,作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律师总共最多只能绑定两位
第四步:业务办理(案件绑定通过申请后,可以对该案件进行查看和申请预约事项)
1、点击“查看”查看可以查看绑定的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2、点击“预约”可选择申请人身份和预约事项,并提交案件预约相关材料,即可完成案件预约申请的提交。在“我的预约”列表里,可以看到已经预约的案件,审核通过后可查看的审核结果和当前的预约信息,点击“查看”按钮,查看预约成功的案件信息,预约信息以及回复信息。
三、律师找回密码
律师若忘记密码,可进入律师登陆界面,通过“找回密码”向检察机关申请找回。用户提交申请后,需等待案管人员进行处理,案管人员重置密码后,对已经绑定微信的用户,系统会自动通过微信推送重置的密码,没有绑定微信的用户,由案管人员电话告知申请人。
新疆和田公安局副局长因涉嫌贪污受贿罪被逮捕
原和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白合提亚尔·阿卜杜热合曼因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审查,和田地区检察分院对犯罪嫌疑人白合提亚尔·阿卜杜热合曼以贪污、受贿罪依法决定逮捕。
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李学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已被刑事拘留
近日,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鲁检济铁运输分院)对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李学章(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已将其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查中。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去年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8100件
记者从16日召开的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8100件,同比增长36.2%。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许山松介绍,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所采取的重要举措。2014年10月,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的开通为标志,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在“同一平台”上,按照“同一标准”“同一程序”为群众提供案件信息公开服务。
许山松表示,随着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公开的内容从侧重一般事务性的公开向案件信息的公开转变;二是公开对象从针对当事人等特定主体的小范围、局部公开向面向社会公众的大范围、全面公开转变;三是公开的主体和方式从各地检察机关的分散公开向全国集中的公开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