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管理培训,大家应该都不陌生,有朋友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还有人想问企业主要负责证件,这到底是咋回事?实际上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包括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生产安全管理培训,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生产安全管理培训
每个行业有各自不同的工作标准,但安全却是一个通用管理标准。在安全生产中,如果要从根本上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质的不安全状态,确保人员“四不伤害”,还得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着手。安全培训,从小说,是对员工的生命负责;大的说,是企业生存发展负责。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最全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一、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基本体系
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国以来我国已制定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将近300项。
二、安全管理基础
1、常见安全术语
2、安全色及安全标志
三、安全防火
1、火灾的分类
2、火灾的三要素
3、防止火灾措施
四、安全防爆
1、爆炸极限的概念
2、爆炸压力
五、高处作业管理
1、高处作业
2、最低坠落着落点
六、塔罐内作业规范
1、要办理塔罐内安全作业票证。
2、要有专人监护并坚守岗位。
3、要将检修塔罐严格隔离上盲板转换,清洗置换合格。
4、要有良好的强制通风,劳动保护措施齐全。
5、要符合安全要求,绝缘良好无破损的电动工具和手灯照明(安全电压36V或手电)。
6、塔内作业时使用手砂轮、电钻等电源线拉动,易造成漏电。(应安装触电保安器)。
7、检查塔罐内是否有压力:确认无压后拆除(有放空、倒淋处要打开)。
8、管线、法兰拆卸时,螺栓不要全部去掉,防止管线下垂伤人。
9、要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体裸露部分。
考取流程如下:
1、到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的安全监察部门下属的专门培训机构带着你的身份证件报名。
2、报名后,根据你的管理性质,会安排专门的培训学习。
3、学习后培训机构会统一给你们准备考试事宜,根据他们的安排即可考试。
4、考试后等待成绩出来,合格就能拿证。
1、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指那些运用安全知识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目标等工作人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经营管理人员,重要工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企业安全生产主要管理人员一般情况要通过市级以上具有安全生产专业培训资质的学校或者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给《培训合格证》才能上岗。企业内部及基层班组安全生产员可由行业或者企业内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持证上岗。
4、现在国家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看的是非常的重的,因此国家也规定了每个生产企业必须根据自己企业经营规模按规定匹配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员,具体如下:
经营规模在150人以下的企业必须拥有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经营规模在15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企业必须拥有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经营规模在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企业必须拥有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经营规模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企业必须拥有5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超过1000的按不少于从业人员人数的千分之二的比例加聘。
百度百科—安全员资格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包含哪些内容?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对已取得省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并于2015年有效期满的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马先生是一家采煤企业的负责人,所在行业属于高危行业,且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15年3月底,马先生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了培训。那么,马先生等众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内容包含哪些呢?
安全培训主要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及管理能力,使其能力、知识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内容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七条可知,主要包含以下七个方面:(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参训人员范围、培训要点等方面均坚持内容法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对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
安全培训合格证是什么?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与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区别在于培训的对象不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培训的对象是企业法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而安全培训合格证则有可能是企业的员工或者施工班组的工人。
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简单的来说,就是安全资格证说明有这个工作能力,安全培训合格证只说明培训合格,区别在于前者是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才能上岗,后者没什么用处。
浅谈如何做好安全培训学员管理工作
一、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只有通过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使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才能使广大职工掌握更多更有效的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分析许多建筑安全事故,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关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技能不强,这些都是没有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后果。
二、进一步完善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基础建设,建立完善各层次人员的培训考试题库,编写各类别、各层次建设安全生产培训教材。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一)积极会同宣传、新闻等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宣传建设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做法以及安全生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使全体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针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形式,加强成建制培训,探索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农民工培训方式,提高农民工安全操作基本技能以及安全防护救护的意识和知识水平。
(三)要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对安全监管机构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自觉性。
四、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一)对学徒工、实习工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是: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对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以提高政策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尤其是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能、任务以及如何管理,地区、行业事故概况、特点以及应吸取的教训等。
(二)把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强制性标准等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按照使员工具备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三阶段进行。
(三)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包括季节性安全教育、节假日加班加点职工的安全教育、突击赶任务情况的安全教育。
(四)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主要是提高政策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尤其是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能、任务以及如何管理;地区事故概况、特点以及应吸取的教训等。
(五)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五、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多部门配合进行,教育内容要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和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习惯。
六、建立经常性的各类人员安全教育考核制度,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地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考核成绩要记入员工档案。
总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工作要重实效,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在工作中我们要及时总结交流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安全培训的目的是:
1.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
2.安全教育是使广大职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3.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安全教育制度,搞好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4.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5.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6.减少“三违”作业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培训内容 :
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新出台政策文件通知。
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通知文件。
3.安全管理方法知识。
4.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防火防爆、安全技术知识。
5.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
6.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使用、操作、维护知识。
7.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及事故模拟演练。
8.事故案例分析总结。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小时?
1、一般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高危行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
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有以下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拓展资料: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是为了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