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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公司的区别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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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01

讲到区别,我们很多人都知道,有人问公司和企业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还有朋友想问公司和企业是什么关系,这到底是咋回事?实际上有限责任公司与国企的区别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说说企业和公司的区别和联系,下面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企业和公司的区别和联系

企业在概念范畴上是包含公司的,公司只是企业的一个部分。所以企业是比公司大的统称。

企业是上位概念,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公司(指的是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的一种,是指依据公司法设立的组织。企业的定义,是泛指一切从事生产,服务或流通活动,以谋求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企业是组织众多个人开展经济活动的一种方式,而公司是企业的组织形式所以企业是一种组织,它通常有3种组织形式:

  1. 个人独资企业

  2. 2.合伙制企业

  3. 3.公司制企业(即平时所说的公司)

企业在现代汉语中的基本用法,主要指独立的盈利性组织,并可进一步分为公司和非公司企业,后者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20世纪后期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以及信息技术领域新概念大量涌入的背景下,“企业”一词的用法有所变化,并不限于商业性或盈利组织。

企业一般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指企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资本主义社会获得高度发展。我国在建国后对私营公司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工、商、建筑、运输等部门中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营管理组织和某些城市中按行业划分的专业管理机构,也通称公司。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享有法人资格的各种公司纷纷设立,按章程从事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是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具体特征有:  (1)必须依法设立。即按照《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方式和程序设立。(2)以营利为目的。《公司法》规定,公司“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这是公司区别于其他法人组织的一个显著特征。(3)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说明公司属于企业范畴。企业:泛指一切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以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按照企业财产组织方式的不同,企业在法律上又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独资企业,即由单个主体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  第二种是合伙企业,即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出资人共同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  第三种是公司企业,即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从概念范围来说,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它也属于企业的范畴。反之,企业不一定是公司,企业是一个大概念,除了公司外,还包含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与联系有哪些

公司的设立与成立的区别主要有:

1、发生阶段不同

公司的设立和成立是取得公司主体资格过程中一系列连续行为的两个不同阶段:设立行为发生于营业执照颁发之前;成立则发生于被依法核准登记、签发营业执照之时。实质上,公司的成立是设立行为被法律认可后依法存在的一种法律后果。

2、行为性质不同

设立行为以发起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主要是法律行为,受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民商法基本原则的指导。而公司的成立以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为要素,发生在发起人与主管登记机关之间,属于行政行为。

3、法律效力不同

公司在核准登记之前,被称为设立中的公司,此时的公司尚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其内、外部关系一般被视为合伙。如果公司最终未被核准登记,设立行为的后果类推适用有关合伙的规定,由设立人对设立行为负连带责任;如果公司被核准登记,发起人为设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原则上归属于公司。公司的成立则使公司成为独立的主体,公司成立后所实施行为的后果原则上由公司承担。

4、 法律特征不同

设立的主体是发起人。发起人包括先行出资、筹建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国家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对内执行设立业务,对外代表正在设立中的公司。设立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并应当严格履行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行为的目的在于最终成立公司,取得法律主体资格。公司的种类不同,设立行为的内容也就不尽一致。

法人 企业 公司 的关系和区别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和法人的区别在于:公司必须是法人,法人不一定是公司。

公司和企业是什么关系??区别和联系。企业的种类??

  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 .

  1、公司与独资企业 独资是由单独一人出资设立,由一人拥有和控制,并由一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独资企业与公司的财产关系不同,独资企业的财产由独资企业主所有,企业本身不享有所有权,而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它形成与股东的出资。在股东出资之后,股东便不再享有对该出资的所有权,而由公司享有对该出资的所有权。 独资企业由独资企业主承担无限责任,即企业主应当以其个人的全部财产而不是仅以其投资与该企业的财产对债务负责,而公司对其债务以其拥有的资产独立承担责任,其股东只承担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

  2、公司与合伙 合伙是指两人以上按合伙协议,各自出资,共同经营组成的营利性组织。合伙包括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两种。合伙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而公司的财产却并不是由股东共有的,而是由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对财产享有所有权。在责任的承担上,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即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合伙人须以各自所有的财产对其应分担的债务负责。而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1、成立的基础不同。公司以章程为基础而成立,而企业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而成立的,当然,合伙协议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间是典型的资合关系,虽然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点人合性,但由于有限责任制度的存在,资合的色彩更重。企业的合伙人之间就是靠人合关系成立的,具体说就是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基础来成立的,所以合伙人之间依附性关系比较强,信用度也要求得比较高。

  3、主体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它能够以自己的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它不能对外以企业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的财产不够偿还债务时,还要靠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来偿还。

  4、承担责任的责任方式不同。公司的股东都是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5、规模大小不同。企业一般规模都比较小,因为它靠人的信用基础来成立,其规模不可能太大。而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会很大,股东也人数众多。当然,也会有些合伙企业的规模会比较大,但一般的合伙企业的规模都小于公司。

  6、出资方式不同。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而公司的股东却不行。

  7、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设立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而设立公司却有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为10万元—5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是1000万元。 区别和联系: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等等,而企业有广义的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企业包括公司,还包括其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等,狭义的企业只指后者。

  关于公司、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

  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从广义上讲,国有公司以出资情况来加以区分,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

企业法人与企业和公司负责人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企业法人:是企业在法律定义上的负责人,严格的说其实就是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法人是谁,你的企业法人是谁,是你注册公司时提供的。企业发生法律问题时,比如税务、工商等问题发生时,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一般是由企业法人来对接的。公司或企业负责人,因为现代的经济管理制度,企业法人在实际的管理结构中不一定担任实际的职务,他或许只是担任财务等职务,甚至不担任任何职务,采取聘用或由其它企业股东来担任实际负责人。所以说企业法人跟企业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个人。企业负责人是在企业日常运营中担任总经理或董事长等实际性职务的。

公司和企业是什么关系?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企业的种类是什么?

集团包括公司,公司是企业,但企业不一定就是公司。集团>公司>企业 ,注册公司不可以说注册企业。因为两者主体不完全相等。企业有合伙企业和个人企业,承担的法律责任都不相同。 注册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注册有限公司法定资本3W,个人有限责任公司10W,股份公司500W。 企业行业类别:

A 农、林、牧、渔业

B 采矿业

C 制造业

D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F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G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H 批发和零售业

I 住宿和餐饮业

J 金融业

K 房地产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Q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我国经济成份划分为9种类型:

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其它经济.

有限责任公司与国企会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吗?

有限责任公司与国企公司的共同点是: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国企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企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国企公司的不同点: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国企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国企公司可以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国企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国企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就叫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本质的区别。1.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金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3.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4.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设立条件、出资额、出资方式、股份转让和组织机构不同。

区别如下:

(1)、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①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②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③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④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⑤财务不必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①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②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③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④股票可以自由转让;⑤财务公开。

(2)、设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2~50人;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不同而定);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4)、出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5)、股份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6)、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形态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四)、募股集资是公开还是封闭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在出资者范围内募股集资,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招股集资,公司为出资人所发的出资证明亦不同于股票,不得在市场上流通转让。募股集资的封闭性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无须向社会公开。

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募股集资的方式是开放的,无论是发起设立或是募集设立,都须向社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募集资本,招股公开,财务经营状况亦公开。

(五)、股份转让的自由度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不能转让流通。股东的出资可以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也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但由于人合性质,决定了其转让要受到严格限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转让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表现形式为股票。这种在经济上代表一定价值,在法律上体现一定资格和权利义务的有价 证券,一般地说,与持有者人身并无特定联系,法律允许其自由转让,这就必然加强股份有限公司的活跃性和竞争性,同时也必然招致其盲目性和投机性。

(六)、设立的宽严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因其经济地位和组织、活动的特性,使得国家必须以法律手段对之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其设立规定了一系列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履行严格的法定程序。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有限责任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还因其封闭性、人合性,所以法律要求不如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有的可以简化,并有一定的任意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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