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到一人,大家应该都熟悉,有人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有人想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到底怎么回事呢?实际上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区别呢,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法人股东数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股东数是五十个以下。
2、公司结构上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而自然人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有限公司。
3、责任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对企业的债务要承担无限责任,而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人仅以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即负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如下: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同时,在2014年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依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
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
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百度百科-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中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2、出资人性质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
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是由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3、公司章程制定机关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自己制定公司章程。
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有的是由出资人制定,也有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
4、内部权力机构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一个监事;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
国有独资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必须要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5、注册资本数额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元,且应当一次性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除了法律规定相关行业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之外,没有特别要求。
6、监事会及职工参与制度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
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且监事中必须有职工代表所推选的监事参与监事会。
7、是否还能设立新的一人公司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计划生育绝育手术)
国有独资公司还可以设立自己的全资子公司。
8、对高管的任职限制不同:
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是否可以在外面兼职/任职,法律没有任何限制;
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兼职禁止义务。即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济类型代码是什么
150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特点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
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强调股东的唯一性。自然人股东应当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至于法人股东,《公司法》并没有特别限制,可以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被排除在外。
《公司法》之所以把非法人企业排除在外,主要是出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的考虑。非法人企业一般没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法律通过追究其投资者的无限责任来保护第三人的利益。
如果允许非法人企业投资设立“一人公司”,一旦出现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以及其他需要否认法人人格的情形,“一人公司”交易相对人的利益将得不到切实保护。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居民企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居民企业,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也是居民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制企业,尽管其股东只有一人,但仍属于有限公司的范畴。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中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准备的资料:
1、股东身份证。
2、法人简历一份。
3、公司联系方式。
4、住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
5、租房协议、发票。
6、经营范围。
注册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3、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复印件。
14、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有关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15、拿公司执照副本和公司公章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16、带执照副本、代码副本和公章办理国、地税证。
17、开设银行基本户。
一个人能100%控股一个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吗?
可以。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CO,LTD)。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第十八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多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1、股东人数的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而多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多于1。
2、机构设置的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其他有限责公司需要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3、年报的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来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出资方式的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不能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股东必须一次缴足认缴出资额。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余额2年内缴足。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那个好?
如果两套手续相比,肯定是一人有限公司最占优势。
有限责任公司,字面意思理解,就是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公司有什么事情,或是破产,只承担注册资金的赔偿即可。
并不涉及股东的个人资产。
而一人有限公司,在账务处理方面要注意,需要把股东个人资产跟公司资产区分开。
所以最为推荐的就是2人以上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能否分立
一般情况下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是这主要是指投资“设立”,公司分立是办变更登记,是属于“变更”中产生的,所以不在此禁止范围。所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能够进行分立的。
而且分立的情况一般有两种,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
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分立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方可申请。
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将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方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