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到不平等条约,大家都了解,有朋友问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当然了,还有朋友想问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争条约,这到底怎么回事呢?其实中国近代史上的三大惨案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希望你喜欢。
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
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
时间:1842年
地点:中国南京
双方:中国(清)、英国
内容:割地、五口通商(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赔款、关税协商等。
影响: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从此,中国开始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
(1)割让香港岛;
(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
(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
(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7月22日、10月8日,耆英与璞鼎查又先后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和细则,将协定关税和租界制度予以落实,并使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权益。
《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公元1689年,(康熙28年)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割地40万平方公里,允许俄国每年派商队200人在京城逗留80天,在此期间税收全免
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内容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 每一个有爱国心的炎黄子孙都不会忘记这一天,它是近代史上的第一个国耻日!《南京条约》 对中国社会产生了灾难性的后果,个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掠夺、瓜分,自此开始, 中国由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开根据条约第二条规定,始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变。
《南京条约》是由英国侵略者马礼逊根据外交大臣巴麦尊的《对中华条约草案》起草的, 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有以下五项:
(一)五口通商。根据条约第二条规定,将中国沿海城市广洲、福州、厦门、宁波、上海 开辟为通商口岸,满足了英国侵略者蓄谋已久的欲望。
(二)强占香港。根据条约第三条规定,把中国香港割让给英国,使得香港成为英国侵略 中国的桥头堡。
(三)勒所赔款。根据条约第七条规定,中国赔偿英国款项总计2100万元,分四年付清, 包括赔偿鸦片费600万元,商欠费300万元,水陆军费1200万元。这笔巨款严重地削弱了清政 府的财政收入,而这一费用必然转嫁到广大劳动人民身上,从而进一步加重了人民的灾难。
(四)协定关税。根据条约第十条规定,中国向英国商人征收进出口货物税,必须同英 国政府商议。协定关税是近代中国工业不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其它问题。英国可以在通商口岸派设邻事、管事等官;废除广东公行制度;释放卖国汉奸;英国管员与中国官员平等往来;英军占据中国的地区,直至清政府付清赔偿款项后才撤离等。
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什么?
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南京条约》。
简介;
《南京条约》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英国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国接受其侵略要求,这就使中国主权国家的独立地位遭到了破坏。英国强占香港岛,中国的领土完整遭到破坏,丧失了独立自主的地位。通商口岸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进行殖民掠夺和不等价交换的中心。巨额赔偿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转嫁到劳动人民的身上,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苦。《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此,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从此进入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内容: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史称“五口通商”),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2)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3)割地。割香港岛给英国,英军撤出南京、定海等处江面和岛屿。
(4)废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自主贸易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5)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需与英国商定;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开始丧失。
以口头协议决定中英民间“诉讼之事”,“英商归英国自理”;中国的司法主权开始受到侵害。
中英两国各自释放对方军民。
条约影响:
社会性质的变化。条约签订前,中国是一个经济上自主的国家,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占着统治地位;条约签订后,中国领土、领海、司法等主权遭破坏。外国侵略者利用侵略特权,疯狂向中国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逐渐把中国市场卷入世界资本主义市场,中国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逐步解体。中国开始从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社会的主要矛盾,由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开始转变为外国资本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
社会革命任务(革命对象)的变化。条约签订后,中国人民肩负起反对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和反对本国封建统治的双重革命任务。中国从此进入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什么条约?
《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部分):
1、《南京条约》: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29日,与英国在南京签订。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2、《虎门条约》: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10月8日,与英国在广东虎门签订。
3、《望厦条约》: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与美国在望厦村签订。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4、《黄埔条约》: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清朝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5、《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丰元年)8月6日清朝与沙皇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政府同沙皇俄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6、《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7、《北京条约》:1860年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英国、法国、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该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程度。
8、《马关条约》: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
9、《辛丑条约》:1901年7月25日中国清政府和英、美、法、德、俄、日、意、奥、西、荷、比十一国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中国第一个对外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是
是《南京条约》。
第一次鸦片战争前期中国军民奋起抵抗,沉重打击英国侵略者,但是腐朽的封建制度抵抗不住英国的侵略,战争以中国失败并赔款割地告终。
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中国开始向外国割地、赔款、商定关税,严重危害中国主权。鸦片战争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丧失独立自主的地位,并促进了自然经济的解体。同时揭开了近代中国人民反抗外来侵略的历史新篇章。
《南京条约》(Treaty of Nanking)又称“江宁条约”、“万年和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中国近代史上签订了哪些不平等条约?
1、《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是帝国主义列强强加给中国的又一奴役性条约。它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此后开启了资本主义浪潮。
《辛丑条约》是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标志着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已甘当“洋人的朝廷”,从此,清政府完全成为资本、帝国主义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3、《中葡和好通商条约》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是指清政府与葡萄牙于1887年在北京签署的不平等条约,已于1928年由国民政府宣布期满。中葡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条约。它是葡萄牙占据澳门三百多年来中国政府对澳门地位做出规定的第一个条约,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一个条约。
这一条约不仅使葡萄牙从此可以“一体均沾”地享受西方列强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在中国攫取的所有侵略权利,而且它对澳门地位的规定更是给中国领土主权和国家尊严带来严重损害。
4、《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为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其与作为附约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产生重大历史影响。
《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5、《瑷珲条约》
《瑷珲条约》,又称《瑷珲城和约》,是俄罗斯帝国东西伯利亚总督尼古拉·尼古拉耶维奇·穆拉维约夫和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于1858年5月28日在瑷珲签定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令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千米的领土。
《瑷珲条约》使中国的领土、主权蒙受重大损害,而俄国从中获得巨大的领土利益和黑龙江、乌苏里江的航行权,以及通往太平洋的出海口。
中国近代史上的三大不平等条约
《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
一、《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英国签订。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
1、割让香港岛;
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
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
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二、《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马关条约》(又称《春帆楼条约》)共11款,并附有“另约”和“议订专条”。条约的主要内容为:
1、中国承认朝鲜“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实则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
2、中国将辽东半岛、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包括钓鱼岛)、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
3、中国“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两亿两;后增加三千万两“赎辽费”;
4、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四地为通商口岸,日本政府得派遣领事官在以上各口岸驻扎,日本轮船得驶入以上各口岸搭客装货;
5、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市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其产品免征一切杂税,享有在内地设栈存货的便利;
6、日本军队暂行占领威海卫,由中国政府每年付占领费库平银五十万两,在未经交清末次赔款之前日本不撤退占领军;
7、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将战俘尽数交还,中国政府不得处分战俘中的降敌分子,立即释放在押的为日本军队效劳的间谍分子,并一概赦免在战争中为日本军队服务的汉奸分子,免予追究。
三、《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中国清政府和英、美、法、德、俄、日、意、奥、西、荷、比十一国政府签定的一个不平等条约。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
1、中国赔款价息合计9.8亿两白银(详情为赔偿4.5亿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约9.8亿两);
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
3、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
4、清政府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条约影响:
1、《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为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其与作为附约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即《虎门条约》),产生重大历史影响。
从社会性质上看,《南京条约》的签订,使得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政治上,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完整遭到破坏,开始丧失了政治上的独立地位。
经济上,中国的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经济结构,由于战后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入侵而逐渐解体,中国经济也逐渐成为世界资本主义的附庸。
2、《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与此同时,条约也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3、《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的签订,不仅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沉重负担,还损害了国家主权。从此,清政府完全成为了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即“洋人的朝廷”),而俄国则在用其它条约获得中国的东北的领土。
英美则以商业利益为重,希望保持中国门户开放,并对日、俄的野心感到不安。最后达成的协议,没有要求清政府割地,只要求巨额的赔款。
中国近代史上签订了哪些不平等条约?
1、《南京条约》
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2、《虎门条约》
1840年至1842年英国发动的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以清朝政府被迫签订《南京条约》而告结束。战后,英方利用清朝政府对国际惯例和己方利益的无知,引诱清方就通商口岸的各项制度在南京和广东继续谈判。
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7月,双方达成海关税则,22日,英方在香港首先公布了《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10月8日,清朝钦差大臣耆英、英国驻华全权公使璞鼎查各自代表两国政府在广东虎门签订《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又称《虎门条约》。
3、《望厦条约》
又称《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清朝与美国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4、《黄埔条约》
又称《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清朝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5、《辛丑条约》
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中国清政府和大英帝国、美利坚合众国、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德意志帝国、俄罗斯帝国、大日本帝国、意大利王国、奥匈帝国、西班牙王国、尼德兰王国、比利时王国。
十一国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不平等条约。
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因条约签订日为阳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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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什么?赔款最多的条约是什么?割地最多的条约是什么?
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南京条约》(Treaty of Nanking)又称“江宁条约”、“万年和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赔款最多条约:《辛丑条约》,赔款4.5亿两白银,本息合计9.8亿两。到1938年最后停止支付前,扣除各国退款,实际总共赔付5.76亿两。
割地最多的条约:《中俄瑷珲条约》,该条约令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即外东北)约6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性割让领土最多的条约。
《瑷珲条约》使中国的领土、主权蒙受重大损害,而俄国从中获得巨大的领土利益和黑龙江、乌苏里江的航行权,以及通往太平洋的出海口。
正如恩格斯所说,俄罗斯不费一枪一弹“从中国夺取了一块大小等于法德两国面积的领土和一条同多瑙河一样长的河流”。
《南京条约》的影响:
《南京条约》的签订,使得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约签订前,中国是一个经济上自主的国家,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占着统治地位。
条约签订后,中国领土、领海、司法等主权遭破坏。外国侵略者利用侵略特权,向中国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逐渐把中国市场卷入世界资本主义市场,中国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逐步解体;从此中国开始从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辛丑条约》的影响: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
标志着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已甘当“洋人的朝廷”,从此,清政府完全成为资本、帝国主义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