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云南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公益性岗位招聘6人公告公告【招6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工作需要,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昭通市户籍,35周岁以下、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即户籍家庭中没有已就业人员;
(二)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即报名者自己为残疾人但有一定的劳动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三)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即本人或户籍家庭成员为城乡低保对象;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即自2018年5月至今未实现就业,一直处于失业状态。
二、所需资料和办理程序
(一)所需资料
1.零就业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就业状况承诺书》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
2.残疾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残疾证明材料(持有残疾证需附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低保对象不是本人的需复印低保对象页)、《就业创业证》原件;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就业状况承诺书》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
(二)办理程序
1.《就业创业证》办理地点和程序:
办理地点: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就业局;
所需资料:本人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户口册(户主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就业状况承诺书》(见附件1);
办理程序:即时办结;
注意事项:《就业创业证》上标注的就业状态必须是“失业”。
2.《就业状况承诺书》办理方式:
请下载附件,填写《就业状况承诺书》,并由本人签字按手印。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全日制、自学考试专科及以上或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5日以后出生),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计算机操作系统。中共党员和在校期间担任过团委、学生会、社团主要职务的优先录用。
工作职责:1.撰写总结、信息、计划、通知等一般性文字材料;2.协助开展收发文、报表填报、资料分发等;3.配合开展会议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局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全日制、自学考试专科及以上或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5日以后出生),有一定文字功底;有一定工作经历或经验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工作职责:1.撰写总结、信息、计划、通知等一般性文字材料;2.协助开展收发文、报表填报、资料分发等;3.配合开展会议服务保障工作;4.协助开展其他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三)劳动关系科工作人员1名,全日制、自学考试专科及以上或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5日以后出生),中文、财会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优先录用。
工作职责:1.撰写一般性文字材料;2.协助开展收发文、报表填报、资料分发等;3.配合开展其他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四)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2名(综合岗位1名、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岗位1名),全日制、自学考试专科及以上或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5日以后出生);法律、医学、中文(文秘)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优先录用。
工作职责:1.综合岗位人员,负责撰写一般性文字材料;协助开展收发文、报表填报、资料分发等;协助开展其他后勤保障服务工作。2.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岗位人员,负责协助开展工伤认定调查,行政文书制作校对送达等工作;协助开展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工作,法律文书制作校对送达等工作;协助开展其他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四、待遇
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五、用工期限
最长不超过三年。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网络渠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详见: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t.gov.cn;“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ztrswx。
(二)报名。求职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核。在现场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体检。公示期,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健康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后,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全日制用工协议。并按照《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昭人社通〔2019〕42号)规定,实行公益性岗位人员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5月16日至5月24日的工作日内。
(二)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2寸彩色证件照2张;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状况承诺书原件;
3.个人简历;
4.其他个人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残疾证等个人可以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
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到昭通市昭阳区崇义街30号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进大门左侧1号楼2楼“机关党委一”)报名。
联系人:周遵琴;联系电话:0870—2129368。
2019云南昭通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报名入口-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统一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因放宽年龄和学历原因,导致报名系统不能自动审核通过的昭通籍退役士兵士官和驻昭部队随军家属可到报考岗位所在的县市区人社局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9:00至9月21日18:00。
(三)交费时间:2019年9月18日9:00至9月23日18:00。
(四)报名网站: 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Index.html)或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t.gov.cn/)。
后续工作及其他事项查询网站: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t.gov.cn/)。
(五)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在2019年9月17日9:00至9月21日18:00期间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或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进入本次招聘下一程序的资格,并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复审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核的方式进行。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辅助审核,审核结果最迟于第二天返回。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2.报名系统将于9月21日18:00准时关闭,系统关闭以后报考人员将不能再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因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而导致审核不通过而又无法再次报名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9月23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每名报考人员需缴纳100元考试费用,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不参加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低保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费用。符合享受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23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退还到缴费银行卡内,逾期不再受理。
(八)岗位削减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的报名人数对岗位招聘计划进行削减或取消。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因报考人员原因届时不能考试的,一律不予以退费。
(九)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7日10:3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联系解决,电话:0870-2125983。
2019云南昭通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准考证打印入口-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7日10:3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联系解决,电话:0870-2125983。
笔试时间、地点及加分政策
(一)笔试时间
2019年10月27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二)笔试地点
具体的笔试地点见考生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请考生一定要提前打印准考证,尽早知晓笔试地点。
(三)笔试加分政策
1.优秀运动员加分
对我市优秀运动员,依照《昭通市人事局 昭通市文化体育局 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对昭通市优秀运动员就业升学给予政策性优待的通知》(昭市人通〔2008〕89号)精神执行,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由市教育体育局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
2.革命烈士的子女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9年10月9日带齐相关资料到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请加分,在规定时限以外申请加分的一律不予受理。
昭通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市直教体系统脱贫攻坚事业人员专项奖励的公示
昭通市教体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全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进行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统计了2016年开展扶贫工作以来,市直教体系统事业单位58名参与驻村扶贫、精准识别、脱贫督导等工作的同志,经过征询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相关学校意见,最终拟定36名事业人员(记功1人,嘉奖35人)作为市直教体系统奖励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昭通市教育体育局反映。
秘书科电话:2855955;法规科电话:2220900。
昭通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9月3日
市直教体系统脱贫攻坚事业人员
奖励(记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