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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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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6

谈到文化遗产,我们很多人都知道,有朋友问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国,还有朋友想问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哪些,这到底怎么回事呢?事实上青岛啤酒节为什么不找黄渤呢,下面小编就会给大家带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今天就一起来看一看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简称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公约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

1、 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

3、 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

4、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5、传统手工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

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截至2009年,我国共有昆曲、古琴艺术等26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羌年、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等3个项目入选“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世界上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

非物质文化的百度百科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世界文化遗产的数量能够反映某地区、某国家的历史文化的多样性与深厚程度,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被评为世界文化遗产,不仅能被世界瞩目,还能被更好地保护传承。

申遗是一种对历史文化、秀丽江山的珍视情怀,是向全世界展示我们的文明范,绝不能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幌子对自然遗产进行掠夺式开发,更不能让文化遗产囚禁在博物馆里大赚门票钱。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确定文化特性、激发创造力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相互宽容、协调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于1998年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

民俗文化的定义是什么?

民俗,是依附人民的生活、习惯、情感与信仰而产生的文化。

由于民俗文化的集体性,说到底,民俗培育了社会的一致性。民俗文化增强了民族的认同,强化了民族精神,塑造了民族品格,集体遵从,反复演示,不断实行,这是民俗得以形成的核心要素。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产的界定,是近几年学术界颇有争议的问题。以往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多少疑义不是问题。因为再此之前,中国民俗学界或民间文化界一直在使用“民俗”、“民俗文化”、“民间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等概念。现在突然出现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名称,而且这一名词变得十分时髦,许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纷纷改名,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有的提出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科等。其实在我看来,这是换汤不换药,贴时髦的标签。如同前些年,人类学热起来,许多学科紧跟形势,在学科前冠以人类学,如人类学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等等。人们不禁要问,这些是什么学科呢?究竟是社会学、民族学、还是民俗学,有必要加人类学壮其门面吗。说到底我们从事这些学科研究的人有点心虚,缺乏自信。不敢承认民俗学或民间文化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实,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指我们以往熟悉和研究的民间文化、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民间文化”的概念是可以互相置换的。

有人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比“民俗”、“民间文化”的概念包含的内容要丰富,要宽泛。我认为并非如此。相反“民俗”和“民间文化”的研究对象比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广。一个简单的道理是,民俗学研究的不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他还包括了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都是民俗学研究的对象。这样的看法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文化多样性宣言》的精神并不矛盾。

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的第25届总会上通过的《关于保护传统文化与民间创作的建议》所指的是“传统文化与民间创作”。在《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宣言》中采用了“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Oral and Intangible Heritage)”这一表述方式,这和“民间创作”、“传统的民间文化”本质上有什么区别吗,可以说内容是完全一致的。这样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中国传统的“民俗”概念是完全可以互相置换的。如果我们再来看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象,更能说明这一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宣言》提及口头及非物质遗产的定义:“口头及非物质遗产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认同感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它方式口头相传。它的形式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艺术及其它艺术。除此之外,还包括传统形式的联络和信息”。很明显这一定义包含了民间传承的物质的和非物质的一切民间文化或民俗文化,不同的是这种文化的创造者,也就是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作主体上,比我们以往所说的“民”(主要指农民、市民)要广泛的多。

历来关于学术概念的界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民俗学学科的发展有100多年的历史。关于“民俗”的定义不下几十种,至今还在争论不休,我们遵存哪一种?概念界定是必要的,但研究不能单纯从概念出发,要从实际出发。

重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何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强化文化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有利于促进世界的合作与交流、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有利于推动构建和谐世界。

三、有利于人类社会应对各种现代性危机以及严重的社会问题。

四、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各地区要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和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3年内全国基本完成普查工作。

五、要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国家和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提出长远目标和近期工作任务。

六、要抢救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有效措施,抓紧征集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完善征集和保管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博物馆或展示中心。

七、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进一步完善评审标准,严格评审工作,逐步建立国家和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要制定科学的保护计划,明确有关保护的责任主体,进行有效保护。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传人,要有计划地提供资助,鼓励和支持其开展传习活动,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五要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重点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文化遗产丰富且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的区域,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对确属濒危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要尽快列入保护名录,落实保护措施,抓紧进行抢救和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物质”等同于马哲定义的“物质”吗

不同,非文化物质中的“物质”是实实在在的物质,而马克思中的“物质”不是塔的概念是“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概括了宇宙间一切客观存在着的事物和现象的共同本质,而不是指某一种具体的物质形态。”

蜡染是什么时候被定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蜡染,是我国古老的少数民族民间传统纺织印染手工艺,古称蜡,与绞缬(扎染)、夹缬(镂空印花)并称为我国古代三大印花技艺。贵州、云南苗族、布依族等民族擅长蜡染。蜡染是用蜡刀蘸熔蜡绘花于布后以蓝靛浸染,既染去蜡,布面就呈现出蓝底白花或白底蓝花的多种图案,同时,在浸染中,作为防染剂的蜡自然龟裂,使布面呈现特殊的“冰纹”,尤具魅力。由于蜡染图案丰富,色调素雅,风格独特,用于制作服装服饰和各种生活实用品,显得朴实大方、清新悦目,富有民族特色。

  君友会王爱君文集《蜡染》篇释义:蜡染,是一种古老染色术,印度尼西亚或马来西亚人叫做Batik,日本人称为蜡缬染(亦称蜡染),利用这种方法染出来的图案,兼具了艺术的装饰趣味及实用价值。蜡染艺术出现在中国,历史悠久。根据二仪实录记载,秦汉间已有染缬,六朝时开始流行,隋代宫廷特别喜爱这种手工艺品,并且出现特殊花样。至于实物的出土,比文献记载还要早的,有长沙战国楚墓出现一面染缬模样的被面,花纹不详。晋代也有一片成品出土,图案是重叠斑花,也就是唐宋时代所谓玛瑙缬。中国蜡染在唐代尤为盛行,技术也成熟多了。当时的蜡染可分为两种:单色染与复色染;复色染可以套色四、五种之多。后人可从宋徽宗摹张萱捣练图中的两位妇女的衣裳及虢国夫人游春图中的几个骑马人物的衣服,窥见唐代蜡染图案之豪华美丽的情况。由于唐代中国文化对于日本影响颇大,奈良的正仓院,从唐代一直保存着各种唐代以来之中国工艺珍品,其中藏有一套蜡缬屏风,也是唐代由日本赴唐的留学和尚带回去的。蜡染在中国,自宋代以降开始衰退,而在同时的南洋各地(尤其爪哇、苏门答腊等岛)却大为盛行,至今,印度尼西亚与马来西亚人的平常衣服几乎都以蜡染布料制造。

  主要源于苗族生活

  蜡染是贵州省丹寨县、安顺县、织金县等地区苗族世代传承的传统技艺,古称“蜡缬”,苗语称“务图”,意为“蜡染服”。[1]

  丹寨县、安顺县及织金县是以苗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在长期与外界隔绝的艰苦坏境中,这里的居民逐渐形成了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古老的蜡染技艺因此得以保留下来。按苗族习俗,所有的女性都有义务传承蜡染技艺,每位母亲都必须教会自己的女儿制作蜡染。所以苗族女性自幼便学习这一技艺,她们自己栽靛植棉、纺纱织布、画蜡挑秀、浸染剪裁,代代传承。在此状况下,这些苗族聚居区形成了以蜡染艺术为主导的衣饰装束、婚姻节日礼俗、社交方式、丧葬风习等习俗文化。[1]

  苗族蜡染是为生产者自身需要而创造的艺术,其产品主要为生活用品,包括女性服装、床单、被面、包袱布、包头巾、背包、提包、背带、丧事用的葬单等。[1]

  蜡染历史介绍

  蜡染

  一般而言,染色材料的利用、染色技术的发明和应用,应该早于蜡染工艺。也就是说蜡染工艺的产生,必然要经过一段漫长的对染色材料认识与应用过程。这个不可缺少的环节与过程,为蜡防染工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追溯历史,旧石器时代的中国山顶洞人,就已经使用矿物颜料来着色。据中国大百科全书记载,早在公元前3000年,中国就已经使用植物染料茜草、靛蓝、菘蓝、红花等进行着色。印度在公元前2500年才使用茜草和靛蓝,比中国晚了500年。埃及在公元前2000年使用菘蓝和红花,比中国晚了1000年。可见,中国纺织染色的历史极为久远。在这里,我们研究中国染色的萌芽及发展过程,就是为了探讨蜡染产生前的一些基本条件。

  探讨蜡染起源,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种研究所依据的材料,除文字记载之外,更重要的是实物的发现。遗憾的是古代生活中最常用的蜡染物品是贫穷百姓使用的,而百姓阶层的生老病死大多数是从简的,因此,古代蜡染的实物出土实在少之又少,这和皇宫贵族死后所留下的大最豪华的纺织品简直无法相比。这种现状势必会给研究中国占代蜡染带来困难。那么,如何研究这份宝贵的遗产呢?除了根据文字记载和出土实物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依靠逻辑推理作出分析和判断,以此来研究中国蜡染才有一定的说服力。尽管这些推断也许不尽完善,但也可以为进一步研究作出一定探索,提供一种思路。为此,可以认为,从北京山顶洞人使用单一的矿物颜料到后来丰富多样的染料;从原始先民的单一色彩涂绘到后来的多样色彩浸染,媒染,套染等,必然经历了漫长而又曲折的道路。但其发生与发展总趋势应该是:从使用色彩材料来说,古人是从自然色彩物的使用(直接使用带有色彩的自然物)发展到对自然色彩物的加工后使用(自然物的研磨与调混形成色彩),或者二者同时发生,从色彩装饰对象来说,古人是从利用色彩着色于自身(涂身,文身)发展到利用色彩着色于物体(彩陶、服装等),或者二者同时发生;从织物染色工艺来说,古人是从单一的手绘色彩于织物上发展到多种方法赋彩于织物上(绘、绣、印、防染等).或者多者同时发生。

  上述推断,可根据文字记载与出土实物的比较来做进一步的证实。根据历史学家的研究,人类对色彩及染料的认识与应用远早于纺织色彩。人类使用色彩的行为经历:“人类从着色于自身开始(文身)——发展为着色于物体。”考古材料已经证明人类最早认识的颜色是红色,5万年前的北京山顶洞人就已经开始使用红色矿物颜料。“在旧石器时代晚期中国人已经知道染色。北京周口店山顶洞遗址,曾发现赤铁矿(赭石)粉末和涂染成赤色的石珠、鱼骨等装饰品。新石器时代的涂彩更多。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出七的酒器和西安半坡遗址出土的彩陶上,有红、白、黑、褐、橙等多种色彩。当时所用的颜料,大都是矿石研成的粉末。除粉状赭石外,青海乐都柳湾墓地发现朱砂。山西夏县西阴村遗址发现彩绘和研磨矿石等工具。这些矿石的粉末,曾用于纺织品着色。

  商、周时期,染色技术不仅运用于衣饰,而且广泛采用矿物染料(石染)和植物染料(草染)。在矿物染料中,最先使用的是朱砂。朱砂即我国史书所载的“丹”(即氧化汞)。最具说服力的实例是陕西茹家庄西周墓中出土的纺织品,其上的朱红色用朱砂染成。当时,染色技术运用比较广泛,官廷手工作坊中设有专职染色的官吏,管理染色。另外还专门栽培一些染料植物,较普遍的有蓝草(蓼蓝)。《夏小正》中已有“五月,启灌蓼蓝“的记录。就色彩品种而言,《诗经》提到的有“绿兮绿兮,绿衣黄里”、“素衣朱绣”、“载玄载黄”等。染色的工具,相传有染缸和染棒。根据颜料和染料的特性,分别采用胶黏剂和媒染剂,建立了套染、媒染以及“草石染”并用等工艺。

  综上所述,彩陶绘色、织物染色等历史事实说明蜡染产生已经具备充分的条件。

民俗文化对社会,国家有什么意义呢?

由于民俗文化的集体性,说到底,民俗培育了社会的一致性。民俗文化增强了民族的认同,强化了民族精神,塑造了民族品格,集体遵从,反复演示,不断实行,这是民俗得以形成的核心要素。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产的界定,是近几年学术界颇有争议的问题。以往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多少疑义不是问题。因为再此之前,中国民俗学界或民间文化界一直在使用“民俗”、“民俗文化”、“民间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等概念。现在突然出现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名称,而且这一名词变得十分时髦,许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纷纷改名,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有的提出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科等。其实在我看来,这是换汤不换药,贴时髦的标签。

如同前些年,人类学热起来,许多学科紧跟形势,在学科前冠以人类学,如人类学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等等。人们不禁要问,这些是什么学科呢?究竟是社会学、民族学、还是民俗学,有必要加人类学壮其门面吗。

有人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比“民俗”、“民间文化”的概念包含的内容要丰富,要宽泛。我认为并非如此。相反“民俗”和“民间文化”的研究对象比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广。一个简单的道理是,民俗学研究的不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他还包括了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都是民俗学研究的对象。

这样的看法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文化多样性宣言》的精神并不矛盾。

历来关于学术概念的界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民俗学学科的发展有100多年的历史。

关于“民俗”的定义不下几十种,至今还在争论不休,我们遵存哪一种?概念界定是必要的,但研究不能单纯从概念出发,要从实际出发。

青岛啤酒节为什么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

青岛啤酒节还不够格,慕尼黑啤酒节都办170多届了,都不是,何况是青岛啤酒节,而且现在全国啤酒节有上百个,青岛只是这当中举办的比较好的,并不是独一无二的、。

物质世界和非物质世界的定义是什么

物质世界是能用感官感觉到的客观世界,而非物质世界即精神世界是通过文字和数字来表达的主观世界。

请问如何界定文化景观?和文化遗产、文化自然双遗产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通常把人类在地表上的活动的产物叫做文化景观

自然风光、田野、建筑、村落、厂矿、城市、交通工具和道路以及人物和服饰等所构成的文化现象的复合体。文化景观是人类活动所造成的景观,它反映文化体系的特征和一个地区的地理特征。"文化景观"这一词自20世纪20年代起即已普遍应用。索尔,C.O.在1925年发表的著作《景观的形态》中,认为文化景观是人类文化作用于自然景观的结果,主张用实际观察地面景色来研究地理特征,通过文化景观来研究文化地理。

定义

文化遗产,中文在概念上分为“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

,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包括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人类文化遗址。无形文化遗产。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的定义,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1、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定义,以下各项为 “自然遗产”∶

从审美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由物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

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境区;

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

2、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可移动文物是指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在民间长期口耳相传的诗歌、神话、史诗、故事、传说、谣谚;传统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民间表演艺术;广大民众世代传承的人生礼仪、岁时活动、节日庆典、民间体育和竞技,以及有关生产、生活的其他习俗;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与上述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场所等。

3、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是指自然和文化价值相结合的遗产,例如中国的泰山、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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