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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 s普通
  • 2021-11-09

聊到规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有人问水利工程施工第一步,还有朋友想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这到底怎么回事呢?事实上江西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希望能帮到大家。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一般来说水利各个单项工程都有独立的施工规范。

比如预应力锚索施工规范、锚喷施工规范等。

验收一般用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其它施工规范给你个目录自己看看吧类别 序号 发布日期或标准号 规程、规范、标准名称 备注国家标准 01 GB8564-88 01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 02 GB50203-2002 02。

从低到高(即从工序到单位工程以至整个工程项目)涉及到三个规范:

1、工序、单元工程级别的标准--《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原SDJ249、SL38等,现已更新为SL631~638)

2、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级别的评定方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3、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以至竣工验收程序性的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从低到高(即从工序到单位工程以至整个工程项目)涉及到三个规范:

1、工序、单元工程级别的标准--《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原SDJ249、SL38等,现已更新为SL631~638)

2、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级别的评定方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3、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以至竣工验收程序性的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拓展资料:

1、水利工程组成

无论是治理水害或开发水利,都需要通过一定数量的水工建筑物来实现。按照功用,水工建筑物大体分为三类:①挡水建筑物;②泄水建筑物;③专门水工建筑物。由若干座水工建筑物组成的集合体称水利枢纽。

2、水利工程发展

我国人均水资源并不丰富,且时空分布不均,这决定了我国是一个水旱灾害频繁而严重的国家。

《2013-2017年中国水利工程行业领先企业经营策略与优劣势分析报告》显示,我国水旱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各类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总损失的60%左右。

1990年以来,全国年均洪涝灾害损失在1100亿元左右,约占同期GDP 的2%;遇到发生流域性大洪水的年份,该比例可达3%-4%。水利工程行业是一个极度依赖政府投资的行业,而水利投资长期滞后导致了减灾效果的不理想。

数据显示,水利投资占FAI、GDP的比重在2002-2008年间持续下滑,2009年由于四万亿投资拉动而略有上升,占到GDP的0.56%,2010年水利建设投资为2328亿元,占到GDP的0.58%,但依然保持较低水平,无法适应经济高速发展,预计水利建设将全面加速。

国务院2010年11月份批复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为未来15-20年间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等定下主基调,水资源正式上升到国家资源战略层面的高度。

由于关乎通胀和粮食安全问题,农村水利将成为重中之重;而为达到节能减排目标,水电建设预计仍将持续快速推进。

水利行业从2009年开始已迈入了加速通道,上行趋势已经确立,“十二五”期间水利建设投资将达到2.11万亿,比“十一五”期间增长183.85%。

随着水利工程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大型水利工程企业间并购整合与资本运作日趋频繁,国内优秀的水利工程企业愈来愈重视对行业市场的研究,特别是对企业发展环境和客户需求趋势变化的深入研究。正因为如此,一大批国内优秀的水利工程企业迅速崛起,逐渐成为水利工程行业中的翘楚!

参考链接:水利工程(水利专业术语)_百度百科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是怎么样的?

目录

1 总则

2 工程验收监督管理

3 分部工程验收

4 单位工程验收

5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6 阶段验收

6.1 一般规定

6.2 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

6.3 水库下闸蓄水验收

6.4 弓c(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

6.5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6.6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7 专项验收

8 竣工验收

8.1 一般规定

8.2 竣工验收自查

8.3 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8.4 竣工技术预验收

8.5 竣工验收

9 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处理

9.1 工程交接

9.2 工程移交

9.3 验收遗留问题及尾工处理

9.4 工程竣工证书颁发

附录A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附录B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档案资料清单

附录C 法人验收工作计划内容要求

附录D 法人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

附录E 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F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G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H 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

附录I 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J 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K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L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

附录M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格式

附录N 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格式

附录O 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内容格式

附录P 堤防工程质量抽检要求

附录Q 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格式

附录R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S 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

附录T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格式

附录U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格式

附录V 工程竣工证书格式(正本)

附录W 工程竣工证书格式(副本)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扩展资料:

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 223-1999)进行修订。 本规程共9章15节145条和2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 ——验收工作的分类: ——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成果性文件; ——验收所需报告和资料的制备; ——验收后工程的移交和验收遗留问题处理。 对SL 223…l999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对验收工作的名称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 ——对规程结构进行调整; ——增加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章节; ——调整单位工程验收内容; ——增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内容; ——调整阶段验收内容,增加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调整竣工验收内容,取消初步验收,增加竣工验收自查、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以及竣工技术预验收; ——增加工程移交以及遗留问题处理章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及验收有什么规范?

一般来说水利各个单项工程都有独立的施工规范。

比如预应力锚索施工规范、锚喷施工规范等。

验收一般用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其它施工规范给你个目录自己看看吧

类别 序号 发布日期或标准号 规程、规范、标准名称 备注

国家标准 01 GB8564-88 01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

02 GB50203-2002 02。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规定,竣工验收应具有备有什么条件

1 工程已按批准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

2 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

3 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4 归档资料符合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5 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等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工程主要建筑物安全保护范围内的迁建和工程管理土地征用已经完成。

6 工程投资已经全部到位。

7 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竣工审计。

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分别指的是什么?

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验收等属于法人验收;

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属于政府验收。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中有对腐殖土回填的要求吗

般说水利各单项工程都独立施工规范比预应力锚索施工规范、锚喷施工规范等

验收般用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其施工规范给目录自看看吧

类别 序号 发布期或标准号 规程、规范、标准名称 备注

家标准 01 GB8564-88 01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

02 GB50203-2002 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03 GB50212-2002 03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04 GB50236-98 04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05 GB50086-2001 05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06 GB50202-2002 06 建筑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07 GBJ201-83 07 土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08 GBJ208-83; GB50208-2002 08 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09 GBJ97-87 09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10 GBJ112-87 10 膨胀土区建筑技术规范

11 GB50194-93 11 建设工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

12 GB/T50123-1999 12 土工试验标准

13 GB/T15481-2000 22 检测校准实验室能力通用要求

14 GB/T14538-93 25 综合水文质图图例及色标

15 GBJ/T138-90 26 水位观测标准

16 GB50179-93 27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17 GB/T10156-1997 28 水准仪

18 GBJ108-87 30 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19 GB50287-99 31 水利水电工程质勘察规范

20 GBJ/T145-90 32 土类标准

与质量关规程、规范、标准及其要求清单

类别 序号 发布期或标准号 规程、规范、标准名称 备注

21 GB/T50218-94 33 工程岩体级标准

家标准 22 GB/T50266-1999 34 工程岩体试验标准

23 GB50290-98 36 土工合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24 GF-2000-0208 37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25 GB50164 -92 38 砼质量控制标准

26 GB50224 -95 39 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7 GBJ107-87 40 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28 GB50205-2001 4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9 GB50204 -2002 42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0 GB/T19001-2008idt 44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1 GB/T19004–2008idt 45 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

32 GBJ/T146-90 46 粉煤灰砼应用技术规范

33 GB/T15406-94 47 土工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34 GB/T14173-93 59 平面钢闸门技术条件

35 GB4052-83 60 全断面岩石掘进机 名词术语

36 GB50201-94 61 防洪标准

37 GB50286-98 63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38 GB3838-88 67 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39 GB50268-97 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0 GB50288-99 70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与质量关规程、规范、标准及其要求清单

类别 序号 发布期或标准号 规程、规范、标准名称 备注

家标准 41 GB/T50265-97 71 泵站设计规范

42 GB/T16453.1-1996 73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治理技术

43 GB/T16453.2-1996 74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荒治理技术

44 GB/T16453.3-1996 7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45 GB/T16453.4 -1996 7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型蓄排引水工程

46 GBJ71-84 81 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试行)

47 GB50168-92 8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48 GB50169-92 8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49 GB50254 -96 8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50 GB50255-96 8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51 GB50257-96 8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52 GBJ148-90 8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53 GB/T18110-2000 88 水电站机电设备导则

54 GB/T755-87 90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55 GB/T814 -89 93 弧形闸门通用技术条件

水利行业标准 56 SL52-93 0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57 SL237-1999 02 土工试验规程

58 SL73-95 03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与质量关规程、规范、标准及其要求清单

类别 序号 发布期或标准号 规程、规范、标准名称 备注

水利行业标准 59 SL264-2001 04 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

60 SL176-1996 0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

61 SL168-96 06 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62 SL239-1999 07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

63 SL38-92 08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碾压式土石坝浆砌石坝工程

64 SL260-98 09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65 SL62-94 10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66 SL26-92 11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标准

67 SL/T231-98 12 聚工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68 SL48-94 13 水工碾压混凝土试验规程

69 SL234-1999 14 泵站施工规范

70 SL223-1999 15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71 SL/T225-98 16 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72 SL18-2004 17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73 SL105-95 18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

74 SL47-94 19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75 SL27-91 21 水闸施工规范

76 SL35-92 22 水工金属结构焊工考试规则

77 SL/T242-1999 23 周期式混凝土搅拌楼(站)

与质量关规程、规范、标准及其要求清单

类别 序号 发布期或标准号 规程、规范、标准名称 备注

水利行业标准 78 SL32-92 24 水工建筑物滑模板施工技术规范

79 SL46-94 25 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

80 SL47-94 26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81 SL49-94 27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

82 SL53-94 28 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

83 SL73.1-95 29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基础制图

84 SL73.2-95 30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工建筑图

85 SL73.3-95 31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勘测图

86 SL73.6-2001 32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

87 SL20-92 33 水工建筑物测流规范

88 SL24 -91 34 堰槽测流规范

89 SL58-93 35 水文普通测量规范

90 SL196-97 36 水文调查规范

91 SL247-1999 37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92 SL19-2001 38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93 SL252-2000 39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及洪水标准

94 SL251-2000 40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材料勘察规程

95 SL166-96 41 水利水电工程坑探规程

96 SL25-92 42 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水试验规程

与质量关规程、规范、标准及其要求清单

类别 序号 发布期或标准号 规程、规范、标准名称 备注

水利行业标准 97 SLJ1-81 43 水利水电工程钻孔抽水试验规程(试行)

98 SL212-98 44 水工预应力锚固设计规范

99 SL228-98 45 砼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

100 SL274 -2001 46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101 SL266-2001 47 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

102 SL214 -98 48 水闸安全鉴定规定

103 SL60-94 49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104 SL101-94 50 水工钢闸门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

105 SL169-96 51 土石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

106 SL210-98 52 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

107 SL230-98 53 砼坝养护修理规程

108 SL268-2001 54 坝安全自监测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109 SL110~118-95 55 土工试验专用仪器校验

110 SL119~122-95 56 岩石专用测试仪器校验

111 SL123~138-95 57 水工砼试验仪器校(检)验

112 SL36-92 58 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113 SL39-92 59 露顶式弧形闸门液压启闭机系列标准

114 SL40-92 60 QPG型卷扬式高扬程启闭机系列标准

115 SL41-93 61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

116 SL74 -95 62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

与质量关规程、规范、标准及其要求清单

类别 序号 发布期或标准号 规程、规范、标准名称 备注

水利行业标准 117 SL15-91 63 水利水电专用砼泵技术条件

118 SL/T64 -94 64 两栖式清淤机

119 SL/T65-94 65 SLWY-60型水陆两用液压挖掘机技术条件

120 SL/T66-94 66 SLQY-30型两栖式清淤机技术条件

121 SL254 -2000 67 泵站技术改造规程

122 SL/T153-95 68 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

123 SL190-96 69 土壤侵蚀类级标准

124 SL204 -98 70 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案技术规范

125 SL193-97 71 型水电站技术改造工程

126 SL17-90 72 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127 SL/T4 -1999 73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128 SL63-94 74 表水资源质量标准

129 SL227-98 75 橡胶坝技术规范

130 SL/T191-96 76 水工砼结构设计规范

131 SLJ01-88 77 土石坝沥青砼面板墙设计准则

132 SL/T205-97 78 水电站引水渠道及前池设计规范

133 SL253-2000 79 溢洪道设计规范

134 SL265-2001 80 水闸设计规范

135 SL/T33 81 水工沥青砼试验规程

136 SL/T152-95 82 透水板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中有对腐殖土回填的要求吗

这样的提问感觉没有意义

求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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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SL 575-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223—2008

  替代SL 223—1999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Acceptance code of practice on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2008–03–03发布 2008–06–0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2008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替代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 223—2008 SL 223—1999

  2008.03.03 2008.06.03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前 言

  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 2002)的要求,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 1999)进行修订。

  本规程共9章15节145条和2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

  ——验收工作的分类;

  ——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成果性文件;

  ——验收所需报告和资料的制备;

  ——验收后工程的移交和验收遗留问题处理。

  对SL 223—1999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对验收工作的名称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

  ——对规程结构进行调整;

  ——增加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章节;

  ——调整单位工程验收内容;

  ——增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内容;

  ——调整阶段验收内容,增加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调整竣工验收内容,取消初步验收,增加竣工验收自查、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以及竣工技术预验收;

  ——增加工程移交以及遗留问题处理章节。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 184—86

  ——SL 223—1999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

  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 涛 韦志立 司毅军 伍宛生

  江瑞勇 何建新 宋崇能 王韶华

  宋彦刚 邓良胜 张忠生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何文垣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

  目 次

  1 总 则 1

  2 工程验收监督管理 4

  3 分部工程验收 6

  4 单位工程验收 8

  5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10

  6 阶 段 验 收 12

  6.1 一 般 规 定 12

  6.2 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 13

  6.3 水库下闸蓄水验收 14

  6.4 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 15

  6.5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15

  6.6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18

  7 专 项 验 收 20

  8 竣 工 验 收 21

  8.1 一 般 规 定 21

  8.2 竣工验收自查 22

  8.3 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23

  8.4 竣工技术预验收 24

  8.5 竣 工 验 收 25

  9 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处理 26

  9.1 工 程 交 接 26

  9.2 工 程 移 交 26

  9.3 验收遗留问题及尾工处理 27

  9.4 工程竣工证书颁发 27

  附录A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29

  附录B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档案资料清单 30

  附录C 法人验收工作计划内容要求 32

  附录D 法人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 33

  附录E 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34

  附录F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36

  附录G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39

  附录H 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 42

  附录I 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 43

  附录J 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格式 46

  附录K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格式 49

  附录L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 52

  附录M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自检工作报告格式 53

  附录N 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格式 56

  附录O 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内容格式 58

  附录P 堤防工程质量抽检要求 64

  附录Q 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格式 66

  附录R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69

  附录S 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 72

  附录T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格式 74

  附录U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格式 77

  附录V 工程竣工证书格式(正本) 79

  附录W 工程竣工证书格式(副本) 80

  标准用词说明 83

  条文说明………………………………………………………85

  1 总 则

  1.0.1 为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管理,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工程验收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由中央、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含1级、2级、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其他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验收可参照执行。

  1.0.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可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

  法人验收应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应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主持单位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设验收的类别和具体要求。

  1.0.4 工程验收应以下列文件为主要依据:

  1 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2 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3 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4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5 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6 法人验收还应以施工合同为依据。

  1.0.5 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2 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

  3 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4 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

  5 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 对工程建设做出评价和结论。

  1.0.6 政府验收应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委员会负责;法人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委员会(工作组)由有关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应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1.0.7 工程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应由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法人验收应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1.0.8 工程项目中需要移交非水利行业管理的工程,验收工作宜同时参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1.0.9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

  1.0.10 工程验收应在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提出明确结论意见。

  1.0.11 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完成并提交。项目法人应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检查。

  1.0.12 验收资料分为应提供的资料和需备查的资料。有关单位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验收资料清单分别见附录A和附录B。

  1.0.13 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和成果性文件应按竣工验收资料要求制备。除图纸外,验收资料的规格宜为国际标准A4(210mm×297mm)。文件正本应加盖单位印章且不得采用复印件。

  1.0.14 工程验收所需费用应进入工程造价,由项目法人列支或按合同约定列支。

  1.0.15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验收除应遵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工程验收监督管理

  2.0.1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2.0.2 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应对工程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工程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工程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2.0.3 工程验收监督管理的方式应包括现场检查、参加验收活动、对验收工作计划与验收成果性文件进行备案等。

  2.0.4 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以及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到工程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验收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接到的举报进行调查处理等。

  2.0.5 工程验收监督管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验收工作是否及时;

  2 验收条件是否具备;

  3 验收人员组成是否符合规定;

  4 验收程序是否规范;

  5 验收资料是否齐全;

  6 验收结论是否明确。

  2.0.6 当发现工程验收不符合有关规定时,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应及时要求验收主持单位予以纠正,必要时可要求暂停验收或重新验收并同时报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2.0.7 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应对收到的验收备案文件进行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备案文件应要求有关单位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2.0.8 项目法人应在开工报告批准后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当工程建设计划进行调整时,法人验收工作计划也应相应地进行调整并重新备案。法人验收工作计划内容要求见附录C。

  2.0.9 法人验收过程中发现的技术性问题原则上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按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定处理。当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暂无规定时,由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负责协调解决。

  3 分部工程验收

  3.0.1 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运行管理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质量监督机构宜派代表列席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会议。

  3.0.2 大型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其他工程的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执业资格。参加分部工程验收的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2名。

  3.0.3 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其内容要求见附录D。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3.0.4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

  2 已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

  3 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3.0.5 分部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

  2 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3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0.6 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听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

  2 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3 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档案资料;

  4 讨论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3.0.7 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分部工程的验收质量结论应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3.0.8 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后20个工作日内,将核备(定)意见书面反馈项目法人。

  3.0.9 当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项目法人应组织参加验收单位进一步研究,并将研究意见报质量监督机构。当双方对质量结论仍然有分歧意见时,应报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协调解决。

  3.0.10 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应有书面记录并有相关责任单位代表签字,书面记录应随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一并归档。

  3.0.11 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E。正本数量可按参加验收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各1份以及归档所需要的份数确定。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4 单位工程验收

  4.0.1 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述单位以外的专家参加。

  4.0.2 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3名。

  4.0.3 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其内容要求见附录D。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4.0.4 项目法人组织单位工程验收时,应提前通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主要建筑物单位工程验收应通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席验收会议,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验收会议。

  4.0.5 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所有分部工程已完建并验收合格;

  2 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通过验收,未处理的遗留问题不影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有处理意见;

  3 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4.0.6 单位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

  2 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3 检查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及相关记录;

  4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0.7 单位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听取工程参建单位工程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

  2 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3 检查分部工程验收有关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

  4 讨论并通过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4.0.8 需要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应进行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也可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主持。

  4.0.9 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除应满足4.0.5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该单位工程安全运行;

  2 已经初步具备运行管理条件,需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的,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已签订提前使用协议书。

  4.0.10 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除完成4.0.6的工作内容外,还应对工程是否具备安全运行条件进行检查。

  4.0.11 项目法人应在单位工程验收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4.0.12 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核定意见反馈项目法人。

  4.0.13 当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应按3.0.9的规定执行。

  4.0.14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F。正本数量可按参加验收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各1份以及归档所需要的份数确定。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还有不少内容,请写个邮箱,我发个完整的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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