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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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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9

导读:谈论到房屋租赁合同,大多数人都知道,有朋友问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还有朋友想问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要交税吗,这到底怎么回事呢?事实上在上海租房子需要注意什么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分享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一起来了解下吧。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那么很多人就会问,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怎么办理呢。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必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在此大家注意一点,如果承租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止一人的,各方均应到场,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是有的时候委托书需要进行公正,因此建议能够本人去最好本人亲自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社区服务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非必要条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但是现在社区服务中心也有授权,可以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委托书一般格式:

委托书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XXX)代为办理XXX(房产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事宜。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委托书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5、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

6、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

7、所有复印件都准备两套;

8、所有手写内容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9、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

10、自带钢笔或签字笔,各办事窗口一般都极不情愿出借签字笔;

11、现场有窗口可以复印,复印费每张1元,建议提前复印好有关资料;

12、顺利的话,办理时间大概需要2个小时作业。

五、办理流程: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对应的窗口等待叫号;

2、办理窗口那里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均被判定不合格。让你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

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窗口继续等。

3、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

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如果审定合格,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

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

4、7天以后,到服务台表明“我来领取7天前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继续等待叫号;

5、最后在领证窗口出示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扩展资料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一、应提交证件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房屋租赁合同

(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家庭户口簿;5、公有住房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1、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

2、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时间是工作周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3、需携带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

(2)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还是非常的便捷的。

(3)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

5、证明必须是以下情况才能办理:购买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借住在亲戚家的,提供亲戚的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6、需要提醒的是人才服务核心周边肯定有相关人才中介机构,交一点钱让他们帮着办理住所证明,需要具体致电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住证办理使用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目前已经归口街道办事处管理,公共户口如无其他意外也应当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该证明材料。

附:

1、租赁税是针对业主的而不是租客的,所以完全不用担心。

2、租赁合同备案是要到所在区的租赁所办理的,不是房地产交易中心。

3、租赁税是评估价月租的5%,而不是你租房子的价格的5%,一般评估价都低于出租房子的价格,一次性收取一年的。

4、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359号

电话:65533550-3281

拓展资料: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一、应提交证件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房屋租赁合同

(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家庭户口簿;

5、公有住房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都需要什么资料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所需材料如下: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资料;

(四)城市人民政府限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认可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注意以上证件材料请准备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时候,需要房东本人及承租人一同前去进行办理。

根据限定,房屋租赁两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解决登记备案手续。《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限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解决登记备案手续。

扩展资料: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_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方法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怎么办理流程

一、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如下:

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的其他规定如下:

1、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2)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3)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2、第二十条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2)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3)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4)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房管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①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②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望采纳!

在上海租房子,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街道可以吗?需要收手续费吗?

在上海租房子,是可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办理备案登记是不需要手续费的。无论是否开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房东在收取房租时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第十条 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前款所称居住面积,是指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您好,您可以详细描述您的问题,如果是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深圳市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指:

A、《建筑许可证》、《红线图》,验原件留复印件

B、《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C、《按揭合同》(如房屋面积、用途不清楚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D、拍卖竞得的房屋或法院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

二、承租人(为个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居住人为20至49周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承租人(为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境外企业可提供《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留原件

四、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事项需明确表述(境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五、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

六、出租房屋不能按照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身份证明办理备案手续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天津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怎么开具

一楼的说得不对。 是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合同,出租人及租赁人身份证,及出租人租赁人双方本人一同到“房屋所在地房管局”办理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而开具“天津市房屋租赁专用发票”,是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到底是街道办办理还是房管部门出具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是由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

二、当事人办理登记备案时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三)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五)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六)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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