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提到卫生许可证,大家应该都了解,有朋友问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还有朋友想问办理卫生许可证要带什么证件?,这到底怎么回事呢?事实上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呢,以下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
4、公共场所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证)。
5、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标明周边环境、有无污染源,各功能间名称、尺寸、面积等)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及设备清单(标明各种设备、卫生设施摆放或安装位置)。
6、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意见(包括《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和《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7、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本年度内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8、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所设立的卫生管理部门名称或所配备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姓名,卫生管理档案建立方式,危害健康事故处置办法,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
9、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情况的书面材料。
10、清洗、消毒卫生设施、设备清单(公用物品委托洗涤消毒的,提供委托协议和被委托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1、申请游泳池项目的单位,需提交近期池水消毒记录和医务人员资质证件(包括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聘用证明);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报告、清洗机构出具的清洗记录与清洗影像资料。
12、配备的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
13、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按照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须进行消防验收的机构提供)。
办理流程
1、申报: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有关材料(材料要求见后)。
2、登记:依照卫生许可受理规定和公共场所许可的条件,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应按照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先办理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可,按审核批准的内容施工,工程竣工后申办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再申报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受理:经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卫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4、审查: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业务人员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经营场所现场进行审核,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5、决定: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6、送达: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办理流程:
1、受理,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2、审核, 市卫计委审批办办理,市卫计委审批办工作人员;
3、审批,市卫计委审批办办理,市卫计委审批办工作人员 ;
4、办结,市卫计委审批办办理,市卫计委审批办工作人员 。
受理条件:
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书店;
7 、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 二 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修改为:“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手续?
卫生局办卫生许可证办理费用:30元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3.办理费用:30元
4.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共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健康证明复印件;
9、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一、 办证顺序:
申报图纸(同时准备所需材料——审查图纸及相关材料——现场验收——合格后申报材料
10个工作日领取卫生许可证
二、 申办卫生许可证所需申报材料:
1、 生产经营场所地平面布局图一份,应标明比例尺(比例为1:100)、室内各功能房,基本要素(尺寸、名称、设施名称及个数),可自行手绘或用电脑绘制;
2、 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
3、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一份;
4、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一份:应标明方向、街道名称、生产经营场所所在位置与周围建筑、相邻单位的关系;
5、 法人或负责人培训证明;
6、 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样稿;
7、 产品或试产样品卫生检验报告(在区县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取得的当年度检测报告)和产品执行标准(含企业标准);
8、 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的资料;
9、 实验室设置情况(包括:实验室规模、仪器设备、实验人员资格证明)及可检测项目(每批次、每天的留校和检测指标、检测项目);
10、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份:申请单位名称写明全称或法定简称,加盖公章(与营业执照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个人不盖章),单位地址、使用面积、卫生设施按实际情况填写详细,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11、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一份:“项目类别”一栏填写新建、改建、扩建、还是续建,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12、 食品的委托加工还需提交委托加工合同书和受委托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且受委托企业卫生许可证项目中应含有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同工艺的新产品;
13、 生产加工学生营养餐的企业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制定学生营养餐的依据及标准;
(2) 学生营养餐的合理营养配餐资料:学生营养餐的营养素、热量、蛋白质、脂肪、钙、铁、锌、视黄醇当量、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的设计计算资料,根据营养成分计算的配料资料,根据食物配料编制食谱;
(3) 合理烹调,防止营养素损失的措施;
(4) 保证学生营养餐卫生安全的管理措施及食品留样制度;
(5) 生产经营学生营养餐的送餐企业应提供企业标准,食品包装上应标明厂名、厂址、主要营养成分最低含量、装盒时间、食品时限;
(6) 营养工作人员资料(营养师资格证明);
14、 申请单位在工商管理局取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15、 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
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时,申请人应当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格式文本;
2.法定代表人、业主(生产负责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生产场地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卫生防护设施图;
6.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资料证明;
7. 食品生产单位还应当根据产品的特性和有关规定分别提供产品原料、配方以及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产品样品及产品安全性评价资料和产品标准,试产样品连续三次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受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受申请时,应当对申请事项是否需要许可、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核对,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不予受理
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卫生卫生许可证,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②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章 卫生许可证申请
第十一条 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工艺流程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
(五)具有能对食品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六)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食品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食品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三)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申请卫生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具体要求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卫生许可证怎么办理?
1.申请表
2.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
3.经营场所空调风管布局图
4.生产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5.营业执照
6.卫生检测
7.从业人员名单